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邵武市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邵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邵武市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
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嚴厲打擊我市境內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保護保護溪河漁業生態環境為宗旨,以市河(湖)長工作機制為依托,推進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河長辦等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形成合力,依法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形成漁業常態治理機制,促進我市漁業健康發展。
二、整治任務及區域
(一)整治任務:開展漁業法律法規宣傳,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行為。
(二)整治區域:我市境內的溪河水域。
三、職責分工
市河長辦要依據職責督促各鄉(鎮)、街道河長、河道警長和河道專管員加強巡河,切實履職,提出督查督辦意見,并督促整改落實。
市農業農村局要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我市漁業管理工作;開展漁業執法工作,加強日常檢查,對查獲涉嫌觸犯刑法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與城市管理局等部門依法沒收排筏等非法電捕工具。
市公安局要對涉嫌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處;對涉嫌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市市場監管局要依法查處和打擊生產、銷售電魚工具等,收繳非法銷售作業漁具,非法販賣銷售電、毒、炸的漁獲物等。
各鄉(鎮)、街道要做好摸排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要加強綜合管理,加大宣傳教育,嚴控外來人口從事非法捕撈的行為,維護地方治安和秩序穩定。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各鄉(鎮)、街道要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對轄區內電魚、毒魚、炸魚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登記造冊,為開展聯合打擊行動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二)清理收繳階段。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是查處溪河水域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并依法取締非法從事捕撈行為的船舶、排筏等工具。各鄉(鎮)、街道負責轄區打擊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逐戶上門收繳電毒炸魚工具工作任務。凡未主動上繳繼續實施電魚等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從嚴處理。
(三)常態監管階段。公安、農業農村、河長辦等部門要采取水上檢查和陸地檢查、常規檢查與突擊巡查、暗訪檢查與舉報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河道上的所有船舶、排筏進行檢查,發現安裝有電捕工具的,由漁政部門依法處罰。對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扣押船舶場地由案發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確保涉案證據物品的完整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鄉鎮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鄉(鎮)長、街道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有關站(所)負責人、各村(居)主任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于2020年12月8日前將領導小組名單和工作方案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形成工作合力。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河長辦和各鄉(鎮)、街道要通力協作,資源共享,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對交叉管理的水域要加強協調執法。既要有力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又要講究工作方法,確保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管理相對人和車輛等公共財產的安全,嚴防事故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結合此次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強管理,健全長效工作機制,讓全市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工作走向法治化、規范化和常態化軌道。
附件:邵武市非法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邵武市非法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林新長 市政府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付載斌 市水利局局長、市河長辦主任
副 組 長:謝如飛 市公安局副局長
廖莊鴻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張洪愛 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傅再純 市河長辦副主任
李建海 昭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文軍 通泰街道辦事處主任
黃光蓮 水北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振華 曬口街道辦事處主任
黃福文 水北鎮人民政府鎮長
魏 劍 拿口鎮人民政府鎮長
游冠群 大埠崗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虹 和平鎮人民政府鎮長
朱志明 沿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 穎 洪墩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小林 城郊鎮人民政府鎮長
楊 健 下沙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琦濤 衛閩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體瑜 肖家坊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 捷 大竹鎮人民政府鎮長
邱偉光 吳家塘鎮黨委書記、鎮長
陳 興 張厝鄉人民政府鄉長
蘭 斌 金坑鄉人民政府鄉長
蔡金洪 桂林鄉人民政府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日常工作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廖莊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邱修建同志擔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邵武市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邵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邵武市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
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嚴厲打擊我市境內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保護保護溪河漁業生態環境為宗旨,以市河(湖)長工作機制為依托,推進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河長辦等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形成合力,依法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形成漁業常態治理機制,促進我市漁業健康發展。
二、整治任務及區域
(一)整治任務:開展漁業法律法規宣傳,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行為。
(二)整治區域:我市境內的溪河水域。
三、職責分工
市河長辦要依據職責督促各鄉(鎮)、街道河長、河道警長和河道專管員加強巡河,切實履職,提出督查督辦意見,并督促整改落實。
市農業農村局要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我市漁業管理工作;開展漁業執法工作,加強日常檢查,對查獲涉嫌觸犯刑法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與城市管理局等部門依法沒收排筏等非法電捕工具。
市公安局要對涉嫌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處;對涉嫌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市市場監管局要依法查處和打擊生產、銷售電魚工具等,收繳非法銷售作業漁具,非法販賣銷售電、毒、炸的漁獲物等。
各鄉(鎮)、街道要做好摸排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要加強綜合管理,加大宣傳教育,嚴控外來人口從事非法捕撈的行為,維護地方治安和秩序穩定。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各鄉(鎮)、街道要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對轄區內電魚、毒魚、炸魚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登記造冊,為開展聯合打擊行動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二)清理收繳階段。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是查處溪河水域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行為,并依法取締非法從事捕撈行為的船舶、排筏等工具。各鄉(鎮)、街道負責轄區打擊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逐戶上門收繳電毒炸魚工具工作任務。凡未主動上繳繼續實施電魚等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從嚴處理。
(三)常態監管階段。公安、農業農村、河長辦等部門要采取水上檢查和陸地檢查、常規檢查與突擊巡查、暗訪檢查與舉報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河道上的所有船舶、排筏進行檢查,發現安裝有電捕工具的,由漁政部門依法處罰。對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扣押船舶場地由案發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確保涉案證據物品的完整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鄉鎮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鄉(鎮)長、街道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有關站(所)負責人、各村(居)主任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于2020年12月8日前將領導小組名單和工作方案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形成工作合力。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河長辦和各鄉(鎮)、街道要通力協作,資源共享,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對交叉管理的水域要加強協調執法。既要有力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又要講究工作方法,確保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管理相對人和車輛等公共財產的安全,嚴防事故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結合此次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強管理,健全長效工作機制,讓全市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工作走向法治化、規范化和常態化軌道。
附件:邵武市非法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邵武市非法電魚、毒魚、炸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林新長 市政府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付載斌 市水利局局長、市河長辦主任
副 組 長:謝如飛 市公安局副局長
廖莊鴻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張洪愛 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傅再純 市河長辦副主任
李建海 昭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文軍 通泰街道辦事處主任
黃光蓮 水北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振華 曬口街道辦事處主任
黃福文 水北鎮人民政府鎮長
魏 劍 拿口鎮人民政府鎮長
游冠群 大埠崗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虹 和平鎮人民政府鎮長
朱志明 沿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 穎 洪墩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小林 城郊鎮人民政府鎮長
楊 健 下沙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琦濤 衛閩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體瑜 肖家坊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 捷 大竹鎮人民政府鎮長
邱偉光 吳家塘鎮黨委書記、鎮長
陳 興 張厝鄉人民政府鄉長
蘭 斌 金坑鄉人民政府鄉長
蔡金洪 桂林鄉人民政府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日常工作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廖莊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邱修建同志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