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邵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組織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現就八一希望小學北側商住用地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
八一希望小學北側商住用地項目位于邵武市城郊鎮蓮塘村。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擬征收城郊鎮蓮塘村集體土地1.7713公頃。其中:坑塘水面0.0161公頃,果園0.4621公頃,其他林地1.2471公頃,村莊0.0460公頃(無地上附著物)。
擬征收土地1.7713公頃,屬城郊鎮蓮塘村集體所有及使用。
三、補償標準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閩政〔2017〕2號)以及《邵武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邵政地〔2017〕24號)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乘以地類調整系數計算,城郊鎮蓮塘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53.7萬元/公頃,地類調整系數分別為坑塘水面1.0,果園0.4,林地0.23,村莊0.06。
城郊鎮蓮塘村屬邵武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三類區。坑塘水面補償標準按53.7萬元/公頃(3.58萬元/畝),果園補償標準按21.48萬元/公頃(1.432萬元/畝),其他林地補償標準按12.351萬元/公頃(0.8234萬元/畝),村莊補償標準按3.222萬元/公頃(0.2148萬元/畝)。
坑塘水面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2.148萬元/公頃(0.1432萬元/畝),果園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錐栗樹三類5.4萬元/公頃(0.36萬元/畝),其他林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毛竹三類2.88萬元/公頃(0.1920萬元/畝),村莊上無地上附著物。
以上未涉及的農用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順邵高速公路邵武段征地補償和房屋搬遷安置辦法》及《關于順邵高速公路紅線外擴補征地和“三改”用地等新補償標準的通知》(邵高指〔2017〕1號)執行。征遷由城郊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四、安置途徑
(一)本次征地采取貨幣補償安置方式。
(二)根據《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規定,符合《邵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邵政綜〔2012〕10號)等規定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籌資標準,統一養老保障待遇,由城郊鎮人民政府、社保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
(三)按《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08〕28號)、《邵武市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邵政綜〔2008〕14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閩政辦〔2011〕12號)及《邵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邵政綜〔2012〕10號)等文件精神,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被征地農戶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市、區)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的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根據被征地農民不同年齡段的特點,分別實施就業培訓保障、老年養老保障或老年養老補助,具體條件如下:
1. 符合保障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年滿60周歲起,由市政府按月發給養老保障金。養老保障金發放標準不低于每人每月90元,如果我市上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補差標準高于90元的,則按我市上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補差標準執行。市政府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指數變化,適時調整養老保障待遇水平。
2. 16—59周歲被征地農民可按自愿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根據自身經濟能力自愿繳費,村集體可視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當地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具體補助、補貼方式和標準由當地村集體和當地政府自行確定。個人繳費、村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賬戶轉移、繼承及個人繳費方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08〕28號)執行。年滿60周歲時除了領取養老保障金,還可按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參加養老保障的規定具體如下:
(1)年齡在16—34周歲的被征地農民,重點實施就業培訓保障,按照自愿原則也可參加被征地農民老年養老保障。
(2)年齡在35—59周歲的被征地農民,應當參加被征地農民老年養老保障。
(3)老年養老保障待遇標準,參保對象不分男女,年滿60周歲后,按月領取養老保障金。
(四)本次征地沒有涉及到耕地,不需安置農業人口。
五、異議反饋
擬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會議,充分征求各權利人意見,并討論研究決定。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城郊鎮人民政府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
六、補償登記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城郊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